今年以来,黔东南州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小落细,努力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不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1至3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置679人。
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抓细。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对一般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到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对在脱贫攻坚等领域中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以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严惩不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执续释放高压惩腐态势。1至3月,共开展预防提醒谈话14136人次,询问示警约谈420人次。
统筹“四个要素”,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宽严相济、依纪依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六大纪律”,抓早抓小,动辄则究。注重统筹“时间节点、问题性质、认错态度、群众口碑”4个要素,依纪依规对违纪人员作出恰当处理。一季度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401人占比59%,第二种形态211人占比31%,第三种形态34人占比5%,第四种形态33人占比5%。
坚持严格执纪,强化震慑作用。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干部作风纪律、“八项规定”执行、涉黑涉恶等方面,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切实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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