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黔东南:前2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97人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8-03-26 10:57:03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黔东南:前2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97人缩小字体放大字体收藏微博微信分享今年以来,黔东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践行和运用“四种形态”,不断推进党员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常态化、长效化。

  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严监督。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同本人见面,开展教育提醒、谈话函询,确保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坚持动辄则咎,防止党员干部小错不断、小错变大,在违纪轨道上越滑越远。结合州委出台的《关于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探索实行尽职免责正向激励的意见(试行)》,切实做到综合权衡、宽严相济,前2月开展预防提醒谈话8721人次,询问示警约谈216人次。

  坚持以纪为尺,从严从实抓惩处。坚决防止用批评教育代替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用轻处分代替重处分,做到问题线索精准处置、不枉不纵。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违规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一般性问题需要及时纠偏、责令纠错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问题必须谈;对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顶风违纪等问题坚决查处,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以谈代查、以函代查。1-2月,开展纠错诫勉约谈200人次,问责处分约谈49人次,约谈后党政纪轻处分10人。

  坚持问责导向,精准践行“四种形态”。通过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让广大党员干部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党组织的严管厚爱,增强从严要求自我的自觉性。1至2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97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220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134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20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23人次。(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上一篇:黔东南州着力构建“东西南北中16县市全覆盖”花卉产业区
下一篇:黔东南州“网晒”仲裁裁决书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