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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整治冲卡逃费问题 七种行为将受到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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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6-09 12:20:16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6月9日电 据交通部网站消息,交通部、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整治冲卡逃费维护收费公路运营秩序的通知。通知指出,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在重点收费站口增设加重横杆等拦截设施,提高对恶意冲卡车辆的拦截能力;在重点收费站口增设高清监控装置,保证现场视频证据的质量。公路管理机构要依法查处冲卡逃费等扰乱收费秩序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资料图:车辆排队通过收费站高速路入口。中新社记者 翟羽佳 摄

  通知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成立由有关负责同志牵头,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公安部门相关警种负责同志参加的整治收费公路冲卡逃费工作机构,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信息互通,及时会商研判,制定有效防范措施,为整治冲卡逃费等工作提供相应保障。

  通知要求,细化工作分工。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在不影响正常车辆安全行驶的前提下,在重点收费站口增设加重横杆等拦截设施,提高对恶意冲卡车辆的拦截能力;必要时组建专职保安队伍,增加站口防控力量;在重点收费站口增设高清监控装置,保证现场视频证据的质量;加强车辆入站信息的录入和保存,确保准确锁定冲卡车辆。公路管理机构要依法查处冲卡逃费等扰乱收费秩序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公安部门相关警种要加强与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协作配合,加强重点收费站口的治安巡逻,加大对涉嫌违法治安管理和道路交通管理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防控冲卡逃费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要求,突出惩处重点。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重点对以下偷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行为,严格实施处罚:(一)组织、教唆他人多次偷逃车辆通行费的; (二)造成收费设施、交通设施较大损失的;(三)以暴力、威胁、侮辱等手段妨碍行政执法人员、收费人员履行职责的;(四)造成收费公路堵塞或者管理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五)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或伪造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六)使用伪造、变造车辆通行卡通过收费站的;(七)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

  通知强调,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不能随意扩大通行费减免范围,杜绝特权车、人情车;规范收费管理工作,严格收费业务操作流程,健全车辆通行卡台账;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时,做到事实准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尺度统一;要积极研发应用新技术,治理偷逃通行费行为,提高查验偷逃通行费车辆的准确度和效率;研究建立收费公路诚信体系,对冲卡逃费等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加强收费人员教育,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既要依法依规收取车辆通行费,又要文明服务、态度友好,准确解释政策,避免激化矛盾。

  通知指出,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借助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加强收费公路政策宣传,要大力宣传对偷逃通行费车辆的处理规定,提高社会公众依法交费意识;大力报道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一批冲卡逃费严重违法案件,广泛开展警示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知明确,要加强执法监督考核。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公正文明执法,避免因为执法不规范而造成不良影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倒查与追究制度,发现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田应龙【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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