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根据巡察任务对巡察情况报告的基本框架构建和内容规范提出明确要求,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要求参照中央对巡视报告撰写的“专深准精”精神,以“三分法”即分为“党的领导弱化问题、党的建设缺失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三个部分逐一撰写。对“党的领导弱化”部分细化为主要描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党的建设缺失”部分细化为主要描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部分细化为主要描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管理(领导)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帮助解决各巡察组在巡察结束后报告撰写专项问题把握不准、定性定量分析不足、逻辑关系不清等问题。
通知还对巡察组报告撰写提出纪律要求,巡察报告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抓住专项问题、分析深层症结、提出整改“药方”、反复打磨力求精炼,使报告的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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