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南皋乡南皋村小型农田水利渠道防渗工程,虚报工程量套骗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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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黔东南在全州范围内对2013—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监察,实地核查项目2044个,核实项目资金60165.42万元,共发现问题270个,各类谈话处理106人,党政纪立案24件24人,党政纪处分14件14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突出重点,深挖细查。此次专项监察重点对全州2013年、2014年、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开展全覆盖检查。主要检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申报、使用、管理等环节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造假虚报、套取挤占、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失职渎职、收受贿赂等行为。重点从项目审批程序是否规范,项目批准的建设地与实际建设地是否一致,项目批准的建设资金、主要内容、建设规模、主材价格与实际是否一致等方面核查。
统一部署,上下联动。为有序、规范、高效地推进本次专项监察工作,成立了由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察局局长任组长,州监察局副局长和州直各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专项监察组,确保对县市域内全覆盖专项监察,形成分级开展、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州第二纪工委负责此次专项监察的调度、数据统计以及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了县市为主、州级统筹指挥、州直纪工委(监察分局)指导督促的专项监察工作模式。
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以问题为导向,始终把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查办案件作为开展专项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此次专项监察发现的每个问题线索,都分门别类建好台账,深挖细究背后的原因。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先于法,抓早抓小,快查快结,严肃惩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办虚报冒领、贪污挪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的腐败案件。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问责方式,对专项监察过程中发现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严格“一案双查”,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共约谈县市水务部门领导干部32人,诫勉谈话5人,下达监察建议书8份,整改督办通知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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