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黔东南在全州开展“责任铸廉”,推进了“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具体化落实,全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
以具体化全覆盖为要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落实。按照是否有独立的财权、法人资格,以党组织为单位,将全州4345个单位全部参与“铸廉行动”,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对照信访反映“零举报”、问题线索“零留存”、腐败问题“零容忍”、干部职工“零违纪”、监督管理“零漏洞”、同类案件“零反复”的“六个零”标准,分别确定Ⅰ、Ⅱ、Ⅲ类和警示铸廉单位等级,明确任务开展创建。其中,丹寨县Ⅰ、Ⅱ类单位占比全州最高,民意抽样调查全州第一位。州纪委协助州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让各级党组织及其成员做到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同步开展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61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9名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以强化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深入推进“两个为主”的落实。进一步完善运用好《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统一管理指挥办法(试行)》、黔东南州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和案件查办监督电子平台,干部问题线索实现同步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州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分别建立了定期研究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同级纪工委委员任免工作机制,调整选拔2名县纪委书记、5名县市纪委副书记和9名州直纪工委委员。
以强化常态监督为导向,深入推进派驻机构和德廉巡查全覆盖。深化完善派驻统管改革,州直部门设立派驻机构并配备人员达到118个,基本做到了全面派驻。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对州直纪工委(监察分局)原来负责和联系的115个单位作出相应调整。借鉴巡视工作方式,州县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州县乡村四级铸廉单位全覆盖开展“德廉巡查”,主动发现问题线索1814件,占全州问题线索总数的33%。(黔东南州纪委)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