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我州自全面启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制定出台了《黔东南州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创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保障措施,明确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有序推进我州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据悉,国家级试点雷山县和州级试点岑巩县、黄平县、三穗县改革工作分别于2014年底和2015年底完成并通过了省级、州级验收,正在完善后续工作,确保改革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其他12个非试点县除了天柱县外,已全部完成调查摸底工作,目前正在开展清产核资和明晰产权工作,
截止2016年4月底,全州共计调查摸底工程9712处,其中水库工程176处,中小河流及其堤防158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4991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342处,水闸1处,已明晰产权3652处,全州产权制度改革已全部深入开展。(包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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