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李浩)3月3日,黔东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召开相关会议,就该州2016年招录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了解,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黔东南州2016年州、县(市)、乡(镇)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和人民警察561名,其中公务员职位406名,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53名;选调生102名。
在招录计划方面,将落实省委省政“将招录计划的80%安排在乡镇”的工作要求,在乡镇基层安排了368个招录计划,占全部招录计划的80.17%;州、县市、乡镇(办事处)三级机关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人员”44人;定向招录优秀村干2人,年龄放宽至40岁;定向招录本县户籍(生源)31人。
此外,定向招录少数民族11名,黎平、榕江和台江三县的5个乡镇职位将分别进行瑶族、水族和苗族语言测试。对报考非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在笔试成绩(折算前)加5分的政策照顾。
在学历方面,乡镇和派出乡镇机构职位一般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4个乡镇计划的学历要求放宽到高中(或中职)及以上。此外,对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予以保留;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可进入后续环节。
在专业方面,尽量放宽,县级及以下机关单位有275个计划不限专业,占县级及以下招录计划的62.36%。
今年黔东南公务员招录政策中,明确要求定向招录培养在职人员不得列入报考范围,即未满定向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不得报考。持第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可使用其中任意一个专业报考,持“双学位”报考人员使用毕业证书(而非学位证书)所载的专业报考。
另外,今年公务员招录,还简化了办理减免报告费的手续。农村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出示相应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城乡(镇)级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根据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黔东南州2016年招录工作总体安排为:
2016年3月7日期9:00至3月11日16:00网上报名;
3月9日-3月15日资格审查和缴费;
4月中旬完成少数民族加分工作;
4月23日组织笔试;
5月完成阅卷,划定分数线并公布笔试成绩;
6月完成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工作。
7月完成体能测评、体检工作。
8月开始考察和录用工作。
整个招录工作预计在2016年9月底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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