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中东呼吸综合征发生地国家航班将加大登机检疫查验力度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5-06-03 14:17:43  来源:北京日报  


  5月29日我国发现首例输入性中东呼吸综合征确诊病例以来,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立即加强和细化了北京口岸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的防控措施,加大来自疫情发生国家航班登机检疫查验力度,检验检疫人员在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准许旅客下机和卸货等。

  北京国检局要求航空公司在航班抵达前,提前进行机上广播,告知旅客主动申报疫情发生国家旅行史、病人接触史和疾病症状;要求所有入境航班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人员,应提前向检验检疫部门报告,并采取远机位停靠、带离可疑病例等措施;来自疫情发生国家的航班需登机检疫。

  旅检通道也将设置醒目文字提示,要求入境旅客主动申报疫情发生国家旅行史、病人接触史和疾病症状。检验检疫人员对入境旅客进行医学巡查,及时发现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旅客。利用红外测温仪监测所有入境人员发热症状,对发热及其他症状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带至排查区域。

  对具有疫情发生国家旅行史、病人接触史和疾病症状人员将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如不能明确排除感染嫌疑的,通知120急救车转运至指定医院做进一步诊治。此外,还将加强对载有有症状人员的交通工具以及来自疫情发生国家的集装箱、货物、邮件、快件的检疫查验和卫生处理,降低疫情传入风险。

  北京国检局提示,近期有中东以及疫情发生国家旅行史的旅客入境时如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疾病症状,应主动向检验检疫部门口头申报。前往中东及其他地区的旅行人员,可以向北京国检局和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咨询,或登录国家质检总局(www.aqsiq.gov.cn)卫生检疫与旅行健康专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www.chinacdc.cn)了解相关国家流行病信息和预防知识。(金可)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上一篇:北京三部门约谈滴滴专车负责人 称从事客运服务均属违法
下一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亟待法制完善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