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历某任法定代表人的房地产公司,被一家厨具公司以欠付57万元货款为由起诉至通州法院。经过调解,房地产公司当庭同意支付货款,却迟迟不予执行。厨具公司申请执行后,执行人员多次去历某的公司和住所,都无法找到他。
2014年年底,北京法院开展集中整治老赖行动,并和北京警方协作,将一大批长期赖账者列入公安协查范围。历某就在其中,他的身份证在京使用情况被警方监控。
近日,历某在朝阳区一家酒店宴请生意伙伴,当晚用身份证登记入住酒店。在他使用身份证时触发了公安机关的一级监控网络系统,朝阳公安分局双井派出所民警马上赶到酒店将历某带到派出所,并在次日凌晨3点通知了通州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
执行法官和法警立即赶赴派出所将历某带回法院。当时,历某央求法官不要将其司法拘留,愿意马上支付执行款。当天,历某承担了调解书确认的货款57万元及6年来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43万元,总计100万元。(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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