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4月21日上午,黔东南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会上,陈继忠检察长代表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全州检察机关开展督促起诉追收国有资金专项工作(简称督促起诉专项工作)情况。
州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全州检察机关督促起诉专项工作报告
2014年2月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督促起诉为抓手,积极行动、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在服务和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了良好效果。在为期一年的专项工作中,全州检察机关共办理督促起诉案件464件,已被采纳403件,共督促有关部门追回国有资金14.69亿余元,推动有关部门制定执法规范性文件81份,发出预防建议40件,帮助相关部门建章立制48个,发现职务犯罪线索7件,立案侦查1件,初查后不立案1件,2件正在初查中,3件移送纪律检查部门,其中1人已被纪律处分。专项工作共得到州县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批示表扬肯定93次。
陈继忠检察长做报告
21日下午,州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督促起诉专项工作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列席人员对督促起诉专项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全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克服困难,在督促起诉专项工作方面成效显著:一是专项工作部署得很好,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确保了国有资金的安全;二是开展督促起诉工作是新时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具体措施,顺应了新时期发展需要;三是对专项工作报告很赞成,报告写得很好,内容很实在、很全面,通过数据反映了工作成绩,让人信服。督促起诉专项工作特点呈现三个“好”:主动作为效果好、多管齐下统筹好、督促防范整合好。同时,参会委员、列席人员对督促起诉工作进一步开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或建议,如检察机关应继续强化法律监督力度,通过开展督促起诉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国有资金的安全,阻断权力寻租的空间,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李宏清/文 王治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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