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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州长廖飞签署发布今冬明春“防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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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1-12 11:18:1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当前,天气转冷,人民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火险等级高,黔东南州已进入火灾防控关键时期。为稳控火灾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农村“火烧连营”和亡人火灾事故,确保今冬明春火灾形势平稳,日前,黔东南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廖飞签署发布《黔东南州人民政府今冬明春防火令》,要求从2014年11月9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止全州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防火令》共5条,从城市、农村、应急值守3个层面对消防工作责任制进行了细化明确。

  在农村方面,防火令要求县级政府每两月开展不少于1次农村消防工作督查,对乡镇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率要达100%,50户以上村寨抽查率要达到30%以上;乡镇政府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农村消防检查,对行政村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率要达100%,50户以上村寨检查率要达100%;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每周组织开展1次以上农村消防检查,入户检查率要达100%。并对志愿消防队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巡逻喊寨作了具体要求。在充分分析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的基础上对全州提出了“严禁大量柴草进寨和乱堆乱放、严禁储存、使用、销毁、销售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侵占防火线和消防通道、火炕、炉灶、烟囟等散发明火地方严禁靠近可燃物、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大量柴草、木炭、严禁用“三丝”(铜、铁、铝)代替保险丝、乱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严禁小孩玩火、祭祀祭祖、生活、取暧、烘烤等用火时必须有人看管”等九项戒严措施。

  在城区方面,防火令要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专项行动期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每月至少进行1次防火检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1次,营业结束时要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对消防演练、消防宣传教育作了具体要求,并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所属单位、企业开展消防工作。提出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等6项戒严措施。

  在应急值守方面,防火令要求各级政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目前,24700份《防火令》已印发全州各县、市、区,州政府要求各级务必将《防火令》张贴到乡镇、街道、社区、农村村寨、小区、楼群院落、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企业,最大限度的提升《防火令》的知晓率,同时纳入政府近期重点督察内容。(陈步尧 张晓龙)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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