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在境外拨打电话对境内实施诈骗
假冒电力公司或法院工作人员,在境外通过拨打电话对境内实施电信诈骗,两个月的时间内共从80余名事主手中骗得500余万元。市一中院昨日对一起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26名被告人各自被判处有期徒刑3到8年,并处罚金5万到10万元人民币不等。
市一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袁光前等26人于2013年3月至5月期间,在马来西亚古晋市参加由外籍人员组织的、针对我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活动,而诈骗的方式是冒充我国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电力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通过使用互联网向受害人拨打电话、发送信息等方式,虚构其电表欠费、信用卡欠费等事实,谎称受害人因涉嫌“洗黑钱”等犯罪活动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提出对其银行账户进行调查或者保护,骗取80余名受害人共计508万元。
这26名被告人多为80后,其中年龄最小的只有20岁。被告人大多来自福建省,其中不少人还是同村或同县老乡。同开庭时一样,这次仍有不少被告人的家属从福建赶来旁听宣判,当法官宣读完判决,几名年轻的女性被告人开始哭泣,旁听席上也有家人抹眼泪。(记者 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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