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要市南岸街道科德居委会居民小组长的公章上缴居委会,需盖公章时,居民小组长与居委会人员要分别拿出各自保管的钥匙开两道锁把公章领出来盖印,以表明村官的清白。
高要市南岸街道科德居委会主任李瑞权16日对媒体表示,盖好公章后,盖章人、见证人和监管人要在居民小组公章使用记录表上签名确认,并记录详细的公章类别和用章事由。
李瑞权称,居委会代管居民小组的公章源于上世纪90年代,因为一次不明不白的盖章衍生出一件至今难以解决的土地纠纷。
据介绍,今年4月,科德社区以换届后重新完善原有规章制度为契机,将规范印章管理制度纳入新自治章程中,并举行居民代表大会表决,结果得到居民一致通过,下属10个居民小组的行政章、经济章和财务专用章全部收归居委会保管,而居民小组长们认为此举更能让自己清白干事。
作为受约束的一方,科德居民小组长李秀明对规范印章管理表示支持。他称,公章上缴前,群众不信任干部,怀疑干部利用公章捞了很多好处,而公章上缴后,公开、透明,证明了自己的清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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