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警方介绍,为了购买喜欢的名牌衣物和电子产品,28岁的无业男子宋某便琢磨办张信用卡。于是,他在哈市某银行的信用卡中心办了张能透支4万元的卡。当把卡激活后,他马上开始投入使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他多次刷卡消费,购买多件名牌衬衫、皮鞋、牛仔裤、手表等衣物,还购买了平板电脑和手机。
3个月后,银行开始向宋某催收透支款项。银行多次打电话发短信催款,可宋某就是不还钱,最后还换了电话号。
为了躲避银行不断的催促,宋某便离开哈市前往浙江避风头。去年10月,宋某在浙江某宾馆内被警方抓获。警方称,算上利息,宋某共透支本息合计5万元。据宋某交代,他透支信用卡就是为了消费,自己一次也没还过钱,因为他压根没钱还。
日前,南岗区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宋某已将透支的本金及利息偿还,有悔罪表现,可酌定从轻处罚。最终,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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