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4日22时许,岷县梅川镇方家山村人闵某与亲家周某在自家饮酒,后因琐事闵某拿起放在茶几上的匕首将周某胸部戳了一刀,致周某死亡。闵某作案后潜逃,2014年3月8日在江苏省南京市被抓获。闵某在供述中说,他和亲家周某关系很好,就是当天喝醉了,亲家打了他一巴掌,估计是叫他起来炕上睡,他就在醉梦中稀里糊涂地把亲家戳了一刀子,结果戳在前胸了。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闵某目无国法,酒后将他人无故用刀戳死,涉嫌故意伤害罪,“醉梦中杀人”的说法不成立,应当追究闵某的刑事责任。(通讯员 苟芳 张俊 记者 牛小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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