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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办官员为骗安置房让哥哥与妻子闪婚闪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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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3-05 13:31:19  来源:市场星报  


  为分安置房 哥哥与弟媳“闪婚闪离”

  户籍民警与“房叔”昨当庭互指对方“提议”骗钱骗房

  为了几套安置房、数万元拆迁补偿费,拆迁办副主任竟与妻子离婚,并让她与他的哥哥“闪婚闪离”;为了2套房、1万余元拆迁补偿费,户籍民警竟伙同“房叔”违规迁移他人户口。昨日,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詹某滥用职权、受贿、贪污一案。

  给钱就给办户口

  昨日上午9:00,被告人詹某被带上被告席,他中等身材,低着头,情绪平静。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他当庭表示,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

  詹某称,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一方面是碍于人情请托,一方面是因为获取了好处费。想获得拆迁补偿费和安置房,户口是前提,而詹某采用的是虚增户口和实际迁移户口两大“手段”,“多一个户口,能多获得20-30㎡拆迁面积。”

  据他介绍,虚增户口是将对方提供的人口信息,通过技术手段直接打到户口簿上,但实际上户口并未发生迁移,“实际迁移户口则是直接将不符合拆迁条件的人的户籍迁移到拆迁范围内。”

  利用上述方式,詹某曾先后帮多人“打通”了骗取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的“户口环节”,并获取了四五千元到一两万元不等的好处费。

  为分房,哥哥与弟媳“闪婚”

  2005年—2008年间,在站北社居委何西、何槽坊、何新庄等居民组实施拆迁安置期间,为了将兄嫂一家的户籍迁移到何西居民组,获得拆迁补偿费和安置房,时任拆迁办副主任的范某(另案处理)与妻子汪某离婚,而他的哥哥袁某也与妻子离婚。随后,汪某与袁某“闪婚”,从而将他的户口迁移到何西居民组。

  此后,两人又“闪离”,袁某火速与前妻复婚,继而将她和儿子的户口也迁移到何西居民组。在这一系列通过“假结婚”、“假离婚”方式迁移户口的过程中,詹某提供了帮助,并获得了5000元好处费,“我只负责帮忙迁户口,具体他们‘假结婚’、‘假离婚’是怎么操作的,我并不知情。”

  据了解,詹某先后多次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增户口、实际迁移户口的方式帮他人实现骗取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的目的。对此,詹某给出的解释是:“当时一时立场不坚定。”

  私迁他人户口曾出“纰漏”

  2005年,在原合肥市瑶海工业园区勤劳社居委宣南村民组、徐大卫村民组拆迁安置期间,詹某和范某以及居民汤某(另案处理)合谋将汤某提供的“尚某”、“葛某”等10人的户口违规迁入。

  “汤某的房子比较大,但他家的人口不够,所以提出想把他家亲戚的户口迁过去,达到多分安置房的目的。”詹某说,汤某还告诉他,“尚某”、“葛某”等10人对迁移户口一事知情。

  最终,他们骗取了5套安置房和5万余元拆迁补偿费,“事后,范某给了我3万元好处费。”可谁知“葛某”对迁户口一事并不知情,在为家人注销户口时,无意中发现户口被迁移了,遂找到派出所讨说法,最终,“葛某”一家的户口被迁回原处,而詹某则因此事受到单位处分。

  与“房叔”互指是对方“提议”

  庭审中,詹某称,2006年,在原瑶海工业园区站北社居委何槽坊居民组实施拆迁安置期间,“房叔”方广云主动向他提议,通过虚增户口的方式骗房骗钱,“方广云当时对我说:‘你在搞户口,方便,你搞两个人户口,我们来搞两套房子。”

  此后,詹某在张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他户下3人的户口违规迁移至何槽坊居民组。事后分得了两套安置房,“方广云把两套房子的钥匙给了我,但我只要了一套,后来房子交给范某转卖,但还没卖出便案发,最终被退回。”

  对此,公诉机关当庭宣读了方广云的供词,方广云称:“此事是詹某提议,他负责找人丈量面积,我负责找人算账,房子我俩各分一套。”

  辩护律师:对贪污罪指控有异议

  庭审中,詹某的辩护律师表示,对詹某违规办户口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指控不完全认同,“詹某只是户籍民警,他虽违规办户口,但审核权并不在他手中,且获取安置房,还需要其他相关部门审核,所以他违规办户口与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没有必然关系,这应是多部门失职所致。”

  针对公诉机关对于詹某涉嫌贪污罪的指控,辩护律师辩称,詹某的行为不应定性为贪污罪,应为受贿罪,“詹某并未与他合谋,而是他们找他帮忙,如果是合谋,为何事后詹某再没过问分到几套安置房,分到多少拆迁补偿款。”

  因案情复杂,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杨联文 段贤尧 赵黎 记者 马冰璐/文)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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