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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法制宣教处赴剑河就“民歌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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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3-31 10:57:59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3月26日,贵州省司法厅法制宣教处处长莫玉辉在黔东南州依法治州办公室主任邹光银、副主任文兴明陪同下到剑河就“民歌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几年来,剑河县结合苗侗人口多,民族语言覆盖广,汉语普法在苗族侗族村寨普法效果不理想,群众难以听懂和理解的实际,创新“菜单普法”、“双语普法”模式,把农村适用法律编成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歌形式,在村民和村寨利用民族节日时间广为传唱,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普及效果。同时通过民歌普法形式,推出矛盾纠纷“民歌调解”、“古藏调解”等矛盾纠纷化解经验,成为“三化治理、温馨调解”剑河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州委、州政府作为州级社会管理工作经验,在全州各县推广。通过几年时间的探索,涉及农村实际的法律法规改编成的《劝世歌》、《劝亲歌》、《劝和歌》、《敬孝歌》等已经形成全县规模的“六月六”民歌普法传唱活动,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

  在调研座谈会上,剑河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欧阳弘向莫处长等汇报了该县普法工作和山歌普法活动开展情况,并将山歌普法宣传法律工作经验和做法作了详细的讲解。省司法厅宣教处处长莫玉辉在充分肯定该县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同时,对下一步的普法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强调,剑河县是少数民族占96%的民族县,群众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县司法局能结合县情实际,找准普法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民歌这种农村群众新闻乐见的民俗为载体,将行政性普法转变为娱乐性普法,能科学利用当地山歌在群众中的普及面和影响力,把法治内容植入山歌进行普法,这种做法很有创新性,经验值得进一步推广和提升。他希望该县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法制文化建设,多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和载体,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剑河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推进普法工作的实施做出新的贡献。(杨秀勇)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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