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房客捡走相机不肯还 民警驱车300公里将其要回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3-11-28 11:03:14  来源:扬子晚报  


  市民周先生前两天到南京溧水大金山旅游,住宿时不慎将一台尼康D5000单反相机遗留在宾馆前台。通过监控发现是被一家住上海的客人“捡”走了。可是他联系对方,却不愿意还。周先生只好向南京市政府“12345”热线求助。

  据溧水警方介绍,摄影发烧友周先生前两天到溧水区东屏镇大金山进行培训,顺便游览了一番当地美丽的山村美景,拍了很多照片。可是在住宿时,他不慎将相机遗留在宾馆前台。等到发现再去取,发现相机不见了。通过调阅宾馆视频监控,周先生发现是另一到该宾馆住宿的男子“捡”走了自己的相机,宾馆查询发现该男子系上海人。

  周先生与对方联系,不料男子却支支吾吾不愿归还。周先生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求助。溧水公安分局接到工单后立即要求东屏派出所帮忙。民警李润与上海男子取得联系,对方一直未给予明确答复。李润只好驱车300多公里来到上海。找到该男子后,民警指出:相机已经有明确的失主,此时再不归还则属于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物。该男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周先生的相机交到民警手中,并表达了歉意。(记者 焦哲)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上一篇:男子从取款机遗留卡取出9000 因害怕将钱送还民警
下一篇:老中医轮椅上义诊20年 被誉中医界“大熊猫”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