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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民可跨区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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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1-07 08:39:17  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  


  北京市民政局6日表示,为了进一步方便广大群众办理事务,婚姻登记信息的电子化管理正在逐步完善,目前,北京居民如想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可以就近选择任意区县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据了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有义务、有责任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此类证明分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及《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开具证明已经成为婚登机关的第二大项工作。

  为此,从2005年开始,北京市婚登信息实现了即时的电子化记录。2005年以前的婚登信息,则由北京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将各级档案部门留存的婚姻登记信息实现数据共享,而散落在各乡镇机关的婚登信息,经过摸底后也被陆续调出并录入到全市的婚登系统。

  公民对于开具婚姻证明的需求,多半由于房产交易、银行信贷、遗产继承、出国定居等原因。数据显示,2012年,北京市共出具证明21867件;2013年截至10月31日,已出具证明59017件,同比增长277%。

  相关人士介绍,此次出台的新办法充分体现了便民的原则,改变了以往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由当事人户口所在区县出具,户口在本市多次迁移的,由各区县分段出具的做法,广大群众可以就近选择北京市任意一个区县婚姻登记机关一次性办理。

  据悉,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无需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婚姻登记档案。不过,在当事人提供的登记信息与系统数据不一致时,当事人仍需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纸制婚姻登记档案并出具相关证明,婚姻登记机关经查证属实后,再为当事人出具证明。(赖臻)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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