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水利部网站消息,水利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隐患大排查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隐患大排查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水利部《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2〕581号)精神,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隐患大排查活动的通知》(办建管〔2013〕129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隐患大排查活动。
本次排查活动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隐患大排查活动,查找质量管理漏洞,摸清问题底数;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治理措施,切实消除影响工程安全的质量隐患;宣传贯彻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提高水利行业全员质量意识,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排查范围涵盖所有2013年1月1日以来在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加固)和竣工的水利工程,以重点水利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灌区节水改造等民生水利项目为排查重点。
排查活动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落实情况。主要排查工程参建各方资质、现场管理人员数量和资格是否满足要求,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质量责任制是否落实等。二是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程序执行情况。主要排查参建各方质量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情况,设计文件等前期工作成果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设计变更是否履行程序,是否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条文施工,工程关键部位和环节是否实行旁站监理,是否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了质量评定和验收,评定和验收的结果是否准确等。三是水利工程实体质量。主要排查工程实体质量是否存在隐患,历次检查和验收发现的质量隐患是否及时消除等。
排查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2013年5月至6月为安排部署阶段,6月至8月为自查自纠阶段,8月至10月为抽查阶段,10月至11月为总结分析阶段。水利部要求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广泛宣传和群防群治,确保排查活动取得实效。目前,全国各地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隐患排查活动已陆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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