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举报和采访,霸州市副市长抛出“不要互相伤害”的劝诫,着实耐人寻味。表面上看,副市长是循循善诱的忠厚长者,希望双方不要“互相伤害”、两败俱伤——记者的“扒粪”可能揭露副市长的不法行为,影响其“政治前途”;而一旦事情败露,副市长也必将利用手中权力对记者进行打击报复。
然而,细细品味不难发现,副市长所谓的“伤害”其实不是“互相”,而是单向的。因为,副市长语重心长之余,还附加了赤裸裸的威胁:“你还年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潜台词是,你对我的“伤害”可能微不足道,但我对你的“伤害”将影响你今后的人生。
的确,在拥有公权力的强势官员面前,无职无权的年轻记者想要行使舆论监督权,将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遭遇巨大的阻力。事实上,从伊春空难时“抓的就是记者”,到“索命书记”对记者的死亡威胁,再到河南乡官对记者“小野记者”的蔑称,一旦公权力与舆论监督发生磨擦,媒体和记者往往是处于弱势的一方,合法的监督权利处于被藐视的边缘。
众所周知,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的重要责任,在社会生活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也需要舆论监督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媒体和官员不应是对立的,更不是“互相伤害”的关系。如果副市长所拥有的房产来自合法所得,并无违纪违法行为,记者的报道大可以为其正名,洗刷嫌疑;而如今副市长不敢坦然面对的态度和恼羞成怒之下的威胁、恐吓,恰是一封举报信,间接说明自己存在问题。但这并不表示记者“伤害”了他,而是他必须为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面对舆论监督,副市长显然没有摆在自己的心态,视舆论监督如洪水猛兽,不想澄清问题,只想摆平媒体。其“互相伤害论”中透出的对媒体打击报复的底气,令人不寒而栗,舆论监督面临的困境也可见一斑。
由此可见,要破解和扭转当前存在的舆论监督困境,亟须进一步完善、加强对新闻媒体制度性的保障,提供法律层面的切实保护,通过行政问责与法律追究,让敢于对抗舆论监督的单位和个人付出沉重的代价。同时,只有在制度层面加强对权力的约束,才能真正让某些官员明白:公权力是用来服务公共利益的,拿来威胁媒体、维护一己之私,必将付出法律代价。(段思平)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