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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吴育标率队到省民委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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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7-10 15:04:2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7月8日下午,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吴育标率州民委党组书记张义兵、主任霍盛红及州民委相关负责人专程赴省民委汇报工作。在听取关于我州“两山”扶贫、民族特色村寨保护、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等情况汇报后,省民委主任吴军对我州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就抓好下步工作提出六点建议和要求。

  一是要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好省委5号文件。要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等方面的示范要求,认真制定方案,明确具体责任,纳入目标考核,强化监督检查,在推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进程中,带好头,作好示范。

  二是要加大力度落实好民贸民品政策。要认真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运用和落实促进“两民”企业发展的政策,充分发挥民族政策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落实民贸民品政策,银行很重要,财政很关键,民委要做好沟通与协调工作,政府要加大力度推动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是要认真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是促进和巩固民族团结和睦的有效载体。要通过州、县、乡层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营造经济发展后发赶超、民族关系团结和睦的良好氛围。要加强民族和睦指数的监测,为推进同步小康建设服好务。

  四是要切实抓好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扶持工作。要按照坚持“两个优先发展”的要求,整合各个部门的资源、资金和项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产业扶持发展,加强统筹与协调,力争率先建成小康。

  五是要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力度。要善于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工作中,发现和推荐少数民族“发展型”干部,为党委使用好少数民族干部当好参谋和助手。

  六是要处理好民族地区民族工作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广义来说,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都是民族工作,因而民委工作的特点不凸显,其特殊性体现不出来。建议党委和政府对民委工作在政治上要多关心,在工作上要多压担子,充分发挥民委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吴军主任还表示,黔东南州作为全省民族工作的主要阵地,省民委将继续在落实民贸民品政策、促进全省5个后进县发展、民族特色村寨保护、民族干部的教育培训、人口较少民族扶持发展、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州民委 )

责任编辑:李考平【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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