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笔者从黔东南州监察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十二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革除陋习,树立勤俭文明过节新风。日前,中共黔东南州纪委、州监察局出台通知严禁公款购送贺年卡和烟花爆竹等物品。
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除外);严禁借元旦、春节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和突击花钱;州纪委监察局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级各单位贯彻执行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同时,州纪委监察局还公布举报电话,开通专项信访举报渠道,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踊跃举报违纪违规问题。(余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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