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
频带妙龄女出入宾馆
据介绍,2013年6月24日,黔东南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镇远县公安局向镇远警方通报称,有一名浙江籍人员组织外籍妇女在镇远县城从事卖淫活动……
接到消息后,镇远警方立即安排专人进行侦查。警方首先从火车站附近的几家宾馆入手。期间,民警以检查宾馆内入住人员为由,进入房间内,找到了放置于宾馆床头柜上的“温馨提示牌”,在牌子上又找到了两个电话号码。
6月26日,警方发现,一浙江籍男子将保健按摩牌放置于舞阳镇一些宾馆的客房里……于是,警方尾随其后,找到了该男子位于凯里火车站附近区域的的出租屋,该出租屋内除了这名浙江籍男子,还有两名女子(其中一女子系该男子的妻子)。
为了掌握更多情况,警方决定先不打草惊蛇。26日晚,该男子骑上一辆灰色摩托车,带着两名女子,进入镇远火车站凯悦宾馆的房间内。交易完成后,该男子又带着两名女子来到温馨大酒店继续进行交易。2013年6月27日,该男子又带着一名女子到凯悦宾馆从事卖淫活动,完毕又赶到了星辰宾馆。镇远警方看到抓捕时间已成熟,当场出手,将这一男一女带回了警局展开调查。
卖淫女来自越南
与老板四六分成
在审讯中警方获悉,该男子系浙江武义县人,叫许某某,45岁。今年5月中旬,他到镇远火车站附近租了一套房,并制作了多张按摩服务广告牌,放置在镇远县多家宾馆、旅社的房间内,广告牌上印上了许某某的电话号码,方便嫖客联系和谈价。
到今年6月1日,许某某将一位外籍女子带到了镇远县城,她即来自越南的曾某某(中文名)。这曾某某出生于1994年3月29日,十多岁时偷渡到中国云南边境,曾当过保姆,后来经人介绍到广西从事卖淫活动。在曾某某到达镇远之前,许某某通过广西一个姓赵的“中间人”而联系到了她。经过一番谈判,曾某某愿意到镇远来“发展”,并自己乘车从广西赶到了贵阳。抵达贵阳之后,许某将其接到了镇远。
警方调查获知,许某某要求曾某某在6月1号到7月16号期间,持续卖淫,到期后他即付给曾某18000元人民币。“在平时的交易中,曾某某每做一次,我都要和她采取四六分成的办法对收益进行分配,她六我四。”许某某说。
这样的分配许某某肯定是吃亏的一方,他为何甘愿如此呢?对此,许某某的回答是:给少了,她就会跑,跑了很难再找到人做。
此外,许某某和相关的宾馆也有协议,每次交易成功后,宾馆可提成20元钱。
身有残疾的许某某“爱”上这一行当,是受到了他的一些浙江同乡的影响。这些同乡在外地以这样的方式赚钱,几乎都发了。后来,在一位同乡处取得“真经”并经这位同乡介绍,他潜入贵州镇远,干起了这一肮脏行当。到镇远后,许某某作好了长期在此发展的准备,花费2万多元打理宾馆和租房子。“现在,本钱都还没有收回来。”许某某说。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何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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