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规定,对农村计生家庭采取“三直接”。一是直接纳入农村生活困难补助,对农村计生“两户”,从办理独生子女证次年起,由民政部门直接纳入生活困难补助对象,按照每年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20%的比例增发补助。二是直接享受就学补助。计生家庭子女在公办学校学前教育阶段,给予优先、适度减免入学入托费用。三是直接享受免费医疗。“五优先”则包括,优先解决住房、优先安排就业、优先安排扶持项目、优先享有老幼关怀、优先享有援助。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