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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多措并举防范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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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2-06 10:31:17  来源:  

  连日来,天气转晴,气温升高,加之“春节”即将到来,大量外出群众返乡,外地前来旅游的游客也将剧增,这诸多因素导致雷山县的森林火灾隐患增多、森林火险等级升高,森林防火工作形势日益严峻。为此,2013年2月5日,雷山县委、县政府召开各乡(镇)、县相关部门紧急会议,制定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当前及“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地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首先从思想上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领导责任制,严格实行地方人民政府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严格实行包保责任制,森林防火相关部门包保责任区,层层落实责任,上下各级分别全面签订责任书,责任到人,任务到人。

  二是严格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严格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县、乡两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在雷山县森林防火严管期内(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严格执行工作信息日报制度和特事特报制度,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动态监管。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其他重大森林防火工作信息的,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森防办要及时对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上报的工作信息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并适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挂横幅、贴标语、发资料、放广播、上森防课等多种形式适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送到家到户到人,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四是加强火源监管,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通过设防火卡(站)进行固定检查和组织野外巡查组进行流动巡查,严格禁止携带火源入山,严格一切野外用火,切实做到见烟处必问见火处必查,加强火源监管力度。禁止在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有要在村寨附近燃放烟花爆竹和燃放孔明灯的,事先要做好扑救火灾的准备,并派人留守,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引发森林火灾。

  五是加强应急准备,积极、科学、安全开展扑救工作。目前,该县的森林火灾隐患大增、森林火险等级升高,森林防火工作形势日益严峻。县乡村各级森林火灾扑救队伍都要处于备战状态,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培训学习,检查维护扑火具器,靠前驻防,提高应急能力,坚持“积极消灭”的方针,一旦出现森林火灾,要及时组织,积极、科学、安全的开展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张希才 王兴权)

责任编辑:唐旭【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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