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女生作弊被抓殴打监考老师 或面临半年以上刑期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2-11-27 11:19:22  来源:东方网  


  冲进教室对老师拳打脚踢致其轻伤

  案件昨开庭23岁学生或面临半年以上刑期

  据《东方早报》报道,考试作弊被抓,23岁的女学生张琴(化名)第二天竟带人冲进了考场,将正在监考的老师暴打一顿,致其腰椎骨折构成轻伤。

  昨天,张琴站在了杨浦区人民法院被告席,涉嫌故意伤害罪。杨浦检察院建议法院在有期徒刑6个月到1年6个月内的幅度内进行量刑。被害人姚老师(化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各类损失5万余元。

  对此案,杨浦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做出判决。

  锁上门殴打监考老师

  2011年7月3日上午10时许,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号楼正在进行紧张的考试。忽然,一名男青年冲进201教室,要求57岁的监考老师姚老师出教室谈点事情。姚老师表示,有什么事等考试以后再说,并拒绝走出教室。

  这时,等候在教室外面的张琴冲了进来,抓住姚老师的头发往教室外拉。将姚老师的假发拉掉以后,张琴开始对其拳打脚踢。

  现场的学生及老师事后表示,张琴将姚老师从座位上拉了起来并推下讲台,其间不停用拳头击打姚老师面部。此时,男青年将教室门锁上,阻止教室内的其他监考老师及同学出去。

  根据姚老师的说法,其摔倒在地后,抱住了张琴的腿试图站起来,但张琴却一直用脚踢自己。“这个过程中,我忽然感到腰部很痛。”

  最终,一名监考老师趁乱跑出教室求助后,张琴和男青年才放手离开。

  事后验伤报告显示,姚老师的腰部椎体拉伤,构成轻伤。杨浦检察院认为,根据我国刑法张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了轻伤的结果,其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

  受伤老师获赔2万

  昨天的法庭上,23岁的张琴一身棕色英式外套、马尾辫,很难让人将其与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联系起来。对于检方的指控,张琴并无异议。张琴表示,当天的男青年是其男友,因为前一天自己考试作弊被抓,加上监考老师对其态度不好,因此心里不爽,于是叫上男友打算去“教训”一下监考老师。

  对于男友是否参与打人,张琴矢口否认,“他只是帮我去叫老师出教室,并没有打人,整个过程中都没有出手。”

  检方表示,案发后张琴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检方建议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在有期徒刑6个月及1年6个月的幅度内量刑,可以适用缓刑。案发后,张琴赔偿了姚老师各类损失2万元。

  昨天和刑事案件一并审理的还有姚老师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姚老师的代理人提供的起诉书显示,由于受伤产生的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5万余元,要求法院判决张琴赔偿上述损失。

  姚老师表示,案发至今张琴并没有当面道歉,赔偿的2万元也是案件进入诉讼后,才通过法院转交的。这说明,张琴并没有悔意,道歉也不是真诚的。
 

责任编辑:tangyunfang【收藏】
上一篇:丈夫下车方便被粗心妻子落在高速路4小时
下一篇:未来三天北方大部分地区将降温4-8℃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