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讯 近天,九龙坡区检察院称,该区一名老师性侵犯一名不满14岁的女生,已被批捕。
学生红红(化名)现在读初一,冉某是她小学时的班主任,两人一直有联系。2月底,红红联系冉某称,自己想买一款智能手机,冉某回短信称可以,但平时课比较多,没有时间见面。
3月3日上午8时许,冉某的老婆外出了,他给红红发短信约她到家里来玩,顺便商量买手机的事。红红坐公交车到白市驿后,冉某将她带回家中,并在厕所对红红进行了性侵犯,导致红红下身大量出血。事后,冉某说等红红长大了,再给她买手机,并拿了150元给红红,让她自己打车回家。
当天中午,红红的妈妈回家,看到女儿蹲在厕所,地上和腿上沾满了血。她赶紧将女儿送到医院。随后,红红告诉妈妈自己被老师性侵犯,红红的妈妈向警方报了案。当天,警方将冉某抓获。
红红说,她记不清和冉某发生过多少次性关系,每次都是冉主动提出。事后,冉某会给她几十元到100元的零用钱。
据了解,九龙坡区检察院向该区教委发了检察建议:加强对教师队伍法律意识方面的教育,严格男教师给学生补课的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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