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黔东南自治州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相关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了符合黔东南州实际情况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奖励扶助标准。
根据奖励扶助标准,农村独生子女户夫妇年满22周岁结婚生育并办理独生子女证,至75岁止可享受国家、省、州奖励补助31.7万元以上;农村独女户夫妇按政策办理独生子女证,至75岁止可享受国家、省、州奖励补助32.1万元以上;农村二女绝育户夫妇至75岁止,可享受国家、省、州奖励补助30.7万元以上。上述测算仅包括国家、省、州奖励部分,不含特别救助和其他惠农补助资金,以及县级自行出台的优先优惠奖励政策部分。(周映霞 李彦君 聂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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