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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出台22条政策措施支持贵州发展创新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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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5-08 15:50:15  来源:贵州日报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出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22条政策措施支持贵州发展。

  《意见》提出,授予贵州省工商局行使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的受理权、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登记管辖权,积极支持贵州省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将国家工商总局的名称预先核准、变更登记窗口前移至贵州,支持贵州省符合法定条件的市县级工商局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放宽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授权条件。

  《意见》从放宽出资方式、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七个方面支持贵州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发展。

  《意见》首次明确支持外商投资广告业在贵州发展,鼓励外国投资者以设立、股权并购多种方式在贵州投资广告企业,放开外商投资广告项目审批,加快贵州广告业与世界先进广告业接轨,促进贵州广告产业的发展。

  《意见》首次放宽了对外国投资者货币出资方式的要求,支持外国投资者在贵州开展以人民币出资投资。

  《意见》提出,支持贵州实施商标战略。对贵州白酒业、药业、茶产业、装备制造业,以及旅游业、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企业在争创驰名商标时,予以倾斜;对已获得驰名商标的,在全国范围内加强保护。对贵州地理标志的申请、异议、驳回复审、异议复审、争议等商标确权案件,实行快速审查“绿色通道”制度。支持贵州省民族特色文化品牌、非物质文化遗产、著名自然景观名称实施商标注册与保护,阻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贵州此类商标的抢注行为。

  《意见》提出,支持贵州省创新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加大对贵州省特色产业、名优产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将贵州的白酒、绿茶、辣椒制品、民族中成药等名优产品列为重点保护对象,对贵州省重大跨省(区、市)假冒、仿冒、侵犯商业秘密、商标侵权等案件,建立快捷案件协查机制和办案信息沟通机制,适时组织全国性或区域性专项保护行动,维护贵州名优产品品牌声誉,帮助贵州企业做好打假维权工作,提高贵州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支持贵州省工商系统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检测体系、信息化网络监管体系和电子监管体系建设,提升贵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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