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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出台学习十八大精神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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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2-10 09:32:46  来源: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检察机关及时出台了《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关于对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精神的学习实施意见》。

  该《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学习实施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充分领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二是加强领导,设立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州检察机关此项学习贯彻活动的开展,确保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有序进行;三是及时部署,采取分时与分段相结合、分组与集中相结合、专家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并规定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检察干警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分析查找所分管工作、本部门工作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制定办法措施,着力解决作风拖沓、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四是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南,准确把握检察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思路和措施。 (龙正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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