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监局听取工作汇报.
在凯运司镇远分公司检查GPS运行情况
在汽车站检查工作
在涌溪乡检查工作
在涌溪乡芽溪村检查工作
为确保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下发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得到落实,保证“十八大”期间及第四季度全州交通安全形势平稳,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第三督查组于2012年11月13日在州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张建华处长的带领下,深入到古城镇远进行交通安全督查。
督查组一行共5人,有来自州运管处、州交警支队和州路管局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古城镇远是他们要督查的第四个县。督查组当天检查了镇远县舞阳镇、涌溪乡和涌溪乡的芽溪村、凯运司镇远分公司及汽车站、黔岭镇远分公司。对检查出的问题,督查组现场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工作开展。检查完毕,督查组在安监局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了镇远县安监、交警、运管的相关工作汇报,认真察看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材料,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作了反馈。
督查组指出,虽然镇远县安监、交警、运管等职能部门以及凯运司、汽车站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下发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工作开展较好,但镇远一些村、组的贯彻落实工作还较为滞后,一些安全制度落实力度不够。从表面看是存在人员、装备及待遇的问题,但主要还是个别乡镇、村对道路交通安全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省人民政府《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范规定》(黔府发[2010] 115号令)领会不够深入,主观上还存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有关职能部门的事情的认识。
张建华处长强调:一是县安监部门要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及运输企业对检查出的问题加紧整改,认真落实相关工作。特别是要提高乡镇、村对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视程度,把交通安全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落实“逢场必赶、逢场必查”、“红白喜事打招呼”等安全制度,完善及更新好乡镇、村辖区内的车辆、驾驶员等台帐,做好基础工作。二是各乡镇、各部门及运输企业要抓好“五进”工作落实,做好国发[2012]30号文件的宣贯工作,切实把国发30号宣传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并贯彻落实相关要求,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镇远县安监局局长杨晓林表示,一定贯彻落实州道路交通安全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及运输企业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下发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文件要求,把工作做到实处,扎扎实实保障好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何坪嵘 龙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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