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昔,父母含辛茹苦养大子女,如今,年老体弱却无人尽赡养义务。在黎平县人民法院尚重法庭法官的悉心调解下,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保障了吴某花的老人的晚年生活。
吴某花与杨某勋结婚后,生育了长女杨某衣和次女杨某芬。二位老人将俩女儿抚养成人,并为她们各自组建了家庭。丈夫杨某勋于2009年3月病故后,两个女儿对吴某花老人不管不顾,吴某花只好与侄儿杨某君居住,后因侄儿杨某君父亲的辱骂和殴打,不得已又搬出来独自生活。但因年岁已高,体弱多病,且丧失了基本劳动能力,生活无法得到保障,吴某花老人无奈之下,为保障自己合法权利,便将两个女儿告上了法庭,要求女儿履行赡养义务。
受理案件后,尚重法庭法官及时向当事人杨某衣和杨某芬送达了相关应诉手续,并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原告吴某花老人含泪倾诉了两个女儿的种种不孝行为,而被告以自己家庭负担重等原因不断推卸自己应尽的赡养义务,调解工作层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此种情况,调解法官细心倾听了双方的陈述,认真分析其中原委,找准问题关键,并耐心地对双方加以劝导,同时从法律和道德两方面入手,向两被告讲解关于赡养老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责任。在法官的悉心劝导之下,两位被告最终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想到之前对母亲的种种不孝行为,当场向母亲诚挚道歉。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杨某衣、杨某芬每人每月支付原告吴某花赡养费300元,此款从2012年7月起开始支付。至此,这件母女对簿公堂的赡养纠纷案终以成功达成调解协议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陆德广 杨胜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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