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岑巩县制订出台了《2012年农村房屋灾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把自然灾害列为重点。
在保险责任中,对因火灾、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自然灾害造成农房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该县坚持“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保费采取政府分担和农户承担相结合的办法缴纳,保险金额为每户12000元,每户每年交纳保险费20元,其中农户承担10元,其余10元由县财政承担并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实施农村房屋灾害保险后,将增强农村困难群众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的能力。(刘诗韬 张能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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