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从江县农村信用社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的挂牌营业,至此,黔东南农村信用社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已实现全州范围内16个县(市)的全面覆盖,为有效支持和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自《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文件出台后,黔东南农信社抢抓机遇,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制定出台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管理指导意见》、《黔东南农信社“金纽带”小微企业评级授信指导意见(试行)》等,稳步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挂牌营业工作。
截至目前,该州农信社共向小型企业累计发放保证或抵质押贷款6.47亿元,余额22.64亿元,较年初增长2.77亿元;向微型企业、微型企业创办人或合伙人累计发放信用、担保、抵质押微型企业创业贷款3128.9万元,余额298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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