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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调解"新法" 专防当事人"反悔"不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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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6-06 08:54:01  来源:  


  在农村,当事人一方“反悔”,不愿意履行经调解而达成的协议的情况较为普遍。针对这种情况,麻江县法院推出了“诉调对接”的工作机制。在这种机制之下,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愿意履行协议,那法院可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据介绍,所谓“诉调对接”机制就是在农村基层调解组织在调解民间纠纷时,法院派员参加,并对调解程序、适用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进行“把关”。而对调解成功并达成协议的民间纠纷,法院当场予以司法确认,如果一方当事人“反悔”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前的办法是调解不成之后,双方对簿公堂,在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之后才能进入执行阶段,现在,不用走这么繁琐的程序了。”麻江县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为了促进“诉调对接”工作措施顺利实施,麻江县法院还将在行政村设立驻村法官工作室,不定期指导村、组两级村民自治组织开展调解工作。此外,构建由辖区法庭、乡镇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以及村级调解委组成的调解网络,实现民间调解与司法确认直接对接。

  另悉,目前,“诉调对接”机制已在麻江县贤昌乡甲尔村等几个行政村试行,待积累一定经验之后,将在全县范围内推广。(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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