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从江香猪通过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评审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1-07-14 12:05:38  来源:  

 

    据黔东南政府网消息 日前,从江香猪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查和专家评审,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保护条件,农业部拟准予登记并依法实施保护。这是继“从江椪柑”地理标志注册后又一个重要突破。

  从江香猪是我国珍贵的微型地方猪种,具有体型矮小、肉质细嫩、基因纯合、纯净无污染等特点,被为国家二级珍稀保护畜种。1980年被列入中国八大地方猪种之一;1982年编入《中国猪种》第二集;1993年被国家农业部列为国家二级保护畜种, 1999年荣获“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特优产品”称号,2000年农业部130号公告将其列入《国家级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名录》;2004年获国家质监总局原产地注册。2006年确定为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2009年香猪原种繁殖场列为第一批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并授予国家级香猪(从江香猪)保种场子称号。1995年在北京首届“百家中国特产之乡”命名暨宣传活动大会上,从江县被命名为“中国香猪之乡”!

  从江香猪农产品地理标志成功认证后,将极大地增加从江农产品的附加值,对提高该县优质品种知名度、增强产品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县域品牌建设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黔东南州三个骨干中型水库进展顺利
下一篇:黔东南州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