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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名牌产品政府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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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6-22 17:58:19  来源:  

 

    为加速我州经济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升我州企业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工业强州”战略实施。2011年6月15日州人民政府印发了《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府发[2011]36号),对我州品牌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实施品牌建设是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面对当前市场竞争和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新情况,面对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新要求,面对品牌发展和品牌消费的新趋势,十二五期间我州将围绕优势产业、围绕我州旅游业发展规划、围绕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培育和发展一批品牌产、商品。到2015年,争创4个“国家级品牌”产品。其中中国名牌产品1个、中国驰名商标4个以上,贵州省名牌产品30个以上、贵州省著名商标45个以上。从而形成一批在省内乃至国内市场上质量好、影响力大、市场占有率高、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群体。


    为鼓励广大企业争创品牌,州人民政府将设立政府质量奖表彰在质量管理、经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企业,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增强我州经济的综合竞争力。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国家级品牌称号的企业,由州政府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贵州名牌产品”、“贵州省著名商标”等省级品牌企业,由企业所在地政府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通过国家级产品认证的企业,由所在地政府一次性奖励3万元。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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