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吴勇 特约记者 杨卫中)黔东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有了记录企业资信的黑名单系统。近日,黔东南州工商局公布了《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记录系统管理办法》,此后,全州任何违规违法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将被记入黑名单,而上了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不仅经营活动将受限制,其黑名单档案也将被永久保存。
该《办法》确定了11种应予锁入“警示系统”的企业行为,其中包括企业未通过工商年检的、涉嫌重大违法经济案件的、利用合同进行诈骗活动的、因发布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人身受到伤害的、盗卖计算机软件被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恶意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的以及出具虚假文件骗取登记注册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针对自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黔东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下步将与各数据资源共享成员单位建立相关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的行为内容,如涉及《公司法》、《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情形,被公安、税务机关认定有重大偷漏税行为的,签署虚假验资、评估、审计报告的,文化娱乐服务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容留卖淫嫖娼的各类行为。按规定,属于其中任何一种情况下的自然人,都将被锁入“黑名单系统”,锁入期限为三年至五年不等。
据悉,黔东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定期通过红盾信息网站(www.qdnhd.gov.cn),向社会公布“黑名单”的有关内容,社会各界可以通过到注册登记部门,查询与其交易的市场主体是否有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作为参考,避免受到曾有恶意交易行为的市场主体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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