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慧聪消防网 4月19日,剑河县荣达木业有限公司因违反《消防法》有关规定进行生产,被剑河县公安消防大队处罚5000元罚款。
4月13日,剑河县公安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员在检查荣达木业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员工未经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锅炉房与燃料堆之间距离不符合要求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为确保安全,大队立即对该公司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下发责令消除火灾隐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消除火灾隐患,4月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处以5000元罚款的决定。目前,该公司已经按程序上缴罚款,正在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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