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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网吧生意火爆未成年人成为消费主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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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8-11 09:46:3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暑期网吧生意火爆 未成年人成为消费主体(图)



暑期网吧生意火爆 未成年人成为消费主体(图)

 

    本港讯 (特约记者 杨欢 摄影报道)8月2日凌晨3时,广西南宁16岁的少年邓森山,在被送入网瘾戒除中心10小时后身亡的事件后,人们的目光再一次拉回了青少年上网的问题上。

 

    据悉,由于正值暑假,中博商业步行街周围的网吧几乎每家都是人满为患,而在这些网吧当中每一家都或多或少有未成年人的身影。网吧光线昏暗,空气混浊,可这些“小网民”却聚精会神的盯着面前的电脑屏幕,甚至有一些年龄看上去才10左右的小孩嘴里还叼着烟头,网吧门口“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标语明显成为了装饰。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6条明确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然而未成年人去网吧上网的问题确屡禁不止,我们不仅要问:“禁止未成年人入内,何时禁止,监督何在。”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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