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张柯尔 记者 周亮 摄影报道)记者12月25日从州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该局广泛征集意见和起草的85条亲民、爱民、保民措施(以下简称85条措施)正式颁布执行。措施明确取消了暂住证,降低了进城务工农民工落户务工所在地门槛等。
据介绍,85条措施涉及执法规范、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以及监督保障等,其中直接便民、利民的条款有65条。
措施降低了农民工落户务工所在地的“门槛”,规定进城务工且户籍在黔东南州内的农民工,只要在务工所在地务工满半年,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以及不间断交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都可到务工所在地落户,户口变更为非农户口。在本地获得州级、省级获得“劳动模范”或其他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等均可迁入本地。此外,新生婴儿、被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正式录(聘)用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投资商等,落户本地或者办理户籍事宜,均可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
措施简化了群众办事的程序,如补办丢失补领身份证,取消了登报声明作废的程序要求;取消了驾驶证丢失登报声明和30天后补领的规定,对申请补领的48小时补发。措施在节约群众办事成本上也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如对于暂住人口只作登记,以方便管理,取消办理暂住证和收取费用。
此外,措施在部分许可事项上规定可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如为进入黔东南考察、旅游的境外人员办理签证、居留许可等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提速”到当日办结;对公民赴港澳台二次签注时间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办结缩短为当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