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会议现场 (吴如雄摄)
本港讯 (通讯员 李丽春 记者 李丽娟)为进一步加强我州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促进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更好地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和《黔东南州公安局特邀监督员工作规定》的要求,经州公安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聘请文培良等24位同志为州公安局特邀监督员。
特邀监督员对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履行职责、执法执勤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实施监督,提出批评、建议;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评议;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多了解、多宣传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情况,关心、帮助和支持公安机关工作。
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应积极协助、配合、支持特邀监督员依照《黔东南州公安局特邀监督员工作规定》履行监督职责、行使监督职权,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答复询问,及时办理反映、转递的事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反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对阻挠特邀监督员依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拒不接受监督或打击报复特邀监督员的,要依照有关法规和纪律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