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镇远法院:酒后“动刀”代价大,锒铛入狱肠悔青……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3-05-31 09:30:08  来源:镇远法院  

  家族相聚本是一件喜悦之事,喝酒聊天更是温情所在。但总有人喝了点酒就“放飞自我”,酒后滋事,因一时冲动把自己送进了高墙之内,泪洒审判庭,追悔莫及!
 
 
案情回顾
 
  2023年1月,被害人张某某邀请家族人员在其家中吃饭。被告人张某杨作为受邀人员与被害人张某某等人坐在一桌喝酒聊天,过程中因言语不合引发争吵,后被在场人员拉开。被告人张某杨被拉开后跑到其家中拿了两把菜刀来到张某某家门口将张某某头部砍伤,同时砍伤前来劝阻的张某1左手背、张某2下颚及颈部。经鉴定,张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张某1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张某2的损伤程度分别为轻伤二级、轻微伤。
 
  庭审中,被告人张某杨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认罪悔罪,面对身后旁听的家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法院判决
 
  被告人张某杨酒后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结合其认罪悔罪表现、已赔偿被害人医疗费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法官提醒
 
  酒能解忧更能助忧,亲友之间聚餐饮酒本是增进情感的一种方式,但在饮酒过程中,要控制好自己的量,把握分寸,喝酒要适度,劝酒莫过头。千万不要让酒桌成为悲剧元凶,在与他人纠纷时多一份理性宽容,切勿冲动行事,逾越法律红线。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上一篇:黔东南一地发布通告:龙舟训练期间船舶限航......
下一篇:最后一页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