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甸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李某因冒充驾校教练骗取他人钱财被判处刑罚。
据悉,2022年,被告人李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不需要参加考试”“几个月内就能拿到驾驶证”等信息,先后骗取穆某、王某等31名被害人共计24万余元。同时以帮助黄某出租
汽车获取租金、驾校学员资金被冻结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骗取黄某、王某愿二被害人共计22万余元。
罗甸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量李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责令退赔各被害人财产损失。
法官说法:驾考无捷径,相信花钱就能买到驾驶证的,结局往往是“钱证”两空。广大群众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警惕,考取驾照要到具有正规培训资质、管理规范的驾校参加驾驶培训。切勿相信所谓“代考驾驶证”“买驾驶证”“考试包过”等广告信息,以免让诈骗分子有机可乘,造成自身财产损失。(通讯员:尚玉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