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黔东南公安始终坚持“小案件大民生”理念,紧盯民生小案不放松,持续加大对侵财类案件的打击力度,全力保障群众的财产安全。
千里追击,为群众追赃挽损
8月26日,
丹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在分析研判
丹寨县杨某凡被诈骗案工作中,发现嫌疑人谷某梅、魏某分别在山东、宁夏等地活动,立即组织警力兵分两路前往开展抓捕。8月30日,在当地公安机关的支持下,丹寨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成功将嫌疑人谷某梅、魏某抓获,追回群众被骗资金5.8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迅速出击,抓获盗窃嫌疑人
8月11日,
从江县下江镇许家桥社区居民余某某报案称,自己家中被人入室盗窃,损失现金5900元。接到报案后,
从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高度重视,迅速围绕案发中心进行调查,通过分析研判锁定犯罪嫌疑人。9月1日,从江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抓获。吴某某对自己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将其盗窃的5900元现金退还给受害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严厉打击,追回被盗资金
2023年8月21日12时许,罗某某到
榕江县公安机关报警称: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内的36500余元被他人盗走。经
榕江县公安机关侦查,2020年10月至2021年12月,犯罪嫌疑人陆某某与被害人罗某某恋爱期间,陆某某在罗某某未知情的情况下,擅自用罗某某的手机以微信转账及扫码转账的方式分6次盗走36500元。2023年8月30日,犯罪嫌疑人陆某某被榕江县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主动退还赃款36500元。罗某某激动地说:“感谢民警辛苦付出,为我追回被盗资金,我一定会汲取此次教训,时刻保持警惕”。
平安建设,藏蓝守护。黔东南公安将继续把打击防范侵财犯罪作为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首要工作任务来抓,聚焦
民生案件,强化研判、主动出击、广泛宣传,坚决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