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多地严厉打击非法运输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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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8 09:20:59 来源: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成品油市场整治的决策部署,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运输成品油活动,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按照贵州省成品油市场整治联席办关于印发《2023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黔东南各地结合实际,严厉打击非法运输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
查获一起非法经营柴油案
2023年6月2日8时许,
麻江县公安局民警在贵州省
麻江县杏山镇广建广场常回头饭店门口巡查时发现有一辆车辆号牌为贵H92J19的蓝色皮卡车,该皮卡车货箱上安装有改装油罐和加油机,经排查车主朱某其自称于2023年1月月开始从福泉购买柴油运送至麻江销售,共购买涉案金额约70000元余元柴油,并每升加价0.2元进行销售,经对其转账记录核实,其于2023年1月1日至今向他人购买共约740000余元柴油运输至麻江进行销售。
图片麻江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于当日将该案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刑事拘留,7月4日将相关犯罪嫌疑人向麻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目前正在等待麻江县检察院审查。
查处一起不配备危险化学品押运人员案
2023年7月5日8时23分,
剑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通过危化品车辆实时预警拦截系统发现预警油罐车并指派太拥派出所出警,接警后,太拥派出所民警前往拦截。经核实,该油罐车悬挂农机车牌,车内仅驾驶员张某某1人,该油罐车系南哨镇加油站的成品油运输车,2023年7月5日8时许,加油站法人代表张某某驾驶该车由南哨镇运输危险化学品(柴油)经公路至太拥镇办事,油罐车车身张贴了3类易燃危化品警示标识,但不配备押运人员。因
剑河县南哨镇加油站涉嫌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7月7日太拥派出所受理为行政案件调查,对涉案财物依法登记保存。2023年7月12日,太拥派出所对违法行为单位剑河县南哨镇加油站处以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7月13日,剑河县农业执法大队对南哨镇加油站油罐车违法悬挂的农机车牌(鲁16-23XXX)和农机证照予以依法没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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