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法制生活报:丹寨县法院巡回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3-10-12 10:24:51  来源:法制生活报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助力平安丹寨、法治丹寨建设,近日,丹寨县人民法院前往金泉街道以“巡回审判+法治宣讲”形式对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开展巡回审理。
 
  2023年7月18日凌晨,被告人李某某在KTV及宵夜摊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高速公路行驶。车辆行驶至高速收费站广场处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李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乙醇含量为190.28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律。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庭审结束后,丹寨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任泉宁结合案情以案释法,介绍了酒后驾驶的危害及法律后果,随后还立足街道工作实际,讲解了如何做好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宣传工作。(通讯员:邹诗蓉)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上一篇:@所有人注意了!黔东南这一地的政务服务中心搬迁了
下一篇:最后一页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