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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交警曝光8起非法营运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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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21 15:51:44  来源:黔东南交警  

  【岑巩】

  2022年3月13日10时30分许,岑巩县天星乡地城村高新旺驾驶贵DJJxxx号小型面包车在岑巩县羊桥乡笼统村被羊桥派出所民警查获非法营运3人,非法所得15元,随后被移交给岑巩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处理,被处罚款5000元整。

  【从江】

  3月16日,从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往洞派出所在托苗收费站路口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时,查获一辆车牌为粤S39xxx的超员车辆,该车核载6人的车上竟然满满当当坐了16人,超员160%以上,该车驾驶人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被从江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有序办

  【镇远】

  3月14日,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执勤民警在镇远南收费站开展非法营运及重点违法查处工作,10时许,在对一辆贵H53xxx号小型普通客车车辆性质为网络出租客运的享约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有5人通过“网约车平台”预约乘坐该车,再对驾驶员进一步调查时发现该驾驶员不能提供从业资格证,于是执勤的民警将该起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及驾驶人移交给镇远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执法大队对驾驶员杜某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

  【黄平】

  3月10日,黄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南站开展日常执勤中,查获一起涉嫌非法营运车辆,经核实,当事驾驶人吴某炯与车上乘客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后招揽上车(核载7人,实载4人)。其中2人在凯里市鑫鼎处上车,1人在凯里加工厂上车,吴某炯收取运费每人40元。当嫌非法营运车辆行至黄平南站时,被交警成功拦截,随后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据《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对驾驶人吴某炯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镇远】

  3月15日,驾驶人郭某涛(驾驶贵HDYxxx号小型普通客车,由施秉县往青溪镇五里牌方向行驶,于10时46分行驶至五甘线(五里牌-甘耙哨)1公里200米(小地名:青溪高速出口)被联合查处行动中查获,经现场对驾驶人郭银涛及乘车人的供述,其驾驶人郭银涛涉嫌非法营运。现已依法强制措施凭证,暂扣车辆,驾驶人已移交运管部门进行处理。运管部门对驾驶员郭某涛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给予罚款5000元的处罚。

  【黎平】

  3月14日,高速六大队联合黎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七支队十二大队在肇兴服务区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查获贵H96xxx号小型普通客车不仅存在非法营运,而且还存在超员的违法行为(核载7人,实载9人)。驾驶人潘某全于2022年03月14日12时30分,在厦蓉高速1155公里100米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超2人)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决定处以100元罚款。现场移交黎平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处置,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000元。

  【三穗】

  3月16日早上7点半左右,三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在美敏路段查获了一起超员且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当交警打开嫌疑车辆的车门时,发现车里面坐的全是孩子。经过清点,核载7人的面包车上搭载了8人,存在超员行为。事后,7个学生已被安排送往幼儿园。而驾驶员因涉嫌超员和非法运营,将面临严重的处罚。目前,该起案件已全部移交至三穗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处理。

  【三穗】

  3月16日11时许,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在沪昆高速三穗收费站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贵HDGxxx号小型面包车载有6名乘客,疑似非法营运车辆。民警随即示意驾驶人将车辆停下,并分别对驾驶人和乘车人进行询问。经询问得知:驾驶人饶某某,家住施秉县,今早有人与其联系,约定以350元的价格包车载6名乘客送往三穗县贯洞景区游玩。经民警核实发现该车辆属于家用小型面包车,无运营相关手续,车辆核载7人,实载7人。民警将违法嫌疑人饶某某移交给三穗县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黔东南公安交警提示: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您出行时选择具备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抵制、拒乘并举报非法营运车辆。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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